非居民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如何征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利息收入需缴纳20%的预提所得税。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信托受益权利息等。
税务机关将通过扣缴义务人(例如银行、债券发行机构)代为征收预提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利息时预扣预提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非居民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后,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部分预提所得税:
已就其取得的利息收入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提供其所属国或地区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证明已在其所属国或地区就该利息收入缴纳了同类税款,且税额不低于20%;
中国与该非居民个人所属国或地区有协定的,则按照协定中的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居民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表、纳税申报表、所得证明、扣缴凭证等相关资料,申请退还多缴纳的部分预提所得税。
税务机关收到退税申请后,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按照规定予以退税。退税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非居民利息所得税计算公式
对于非居民个人或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所得,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利息所得 × 20%
其中:
利息所得: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利息等。
20%:为对非居民利息所得适用的预提税率。
示例:
假设某位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的某银行取得了10,000元人民币的存款利息。根据上述公式,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 = 10,000 × 20% = 2,00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非居民个人或企业取得利息所得时,应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支付单位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或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非居民利息所得预缴的税款,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申请退税或抵免。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但实际在境内支付的利息所得,非居民个人或企业仍需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