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租房又有房贷的专项扣除
对于既有租房支出又有房贷利息支出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专项扣除:
租房扣除:
可扣除本人或配偶在工作地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同地租金限额。租金限额根据不同城市而定,可查询当地税务部门。
房贷利息扣除:
可扣除本人或配偶为购买首套住房而支付的贷款利息支出,扣除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贷款额的利息。
扣除顺序:
1. 先抵扣租房成本,再抵扣房贷利息。
2. 租房扣除未用完的部分不得再抵扣房贷利息。
3. 房贷利息扣除未用完的部分不能结转到其他年度使用。
注意事项:
专项扣除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进行申报。
需提供租房合同、房贷合同等相关凭证。
租金或房贷利息已在其他项下申报扣除的,不得重复扣除。
通过专项扣除,既租房又有房贷的人员可以有效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收负担。
既租房又还房贷 个税抵扣填哪个
对于既租房又还房贷的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办法》,纳税人既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又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纳税人自行选报其中一项扣除项目。
即:纳税人只能选择房贷利息抵扣或房租抵扣,不能同时享受两种抵扣。
(一)房贷利息抵扣条件:
纳税人已取得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住房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纳税人在住房贷款期限内实际支付的利息。
(二)房租抵扣条件:
纳税人已取得房屋租赁合同,或由纳税人提供住房租赁发票;
纳税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居住在本市连续满183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纳税人在租赁期间实际支付的房租支出。
纳税人在选择扣除项目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收入、贷款利率、房租水平等因素,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减税的决定。
既有租房又有贷款如何申请免税?
对于既有租房又有贷款的购房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和契税减免。
个税抵扣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个税政策,即每年在房贷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实际发生数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从综合所得中扣除,扣除额度不超过12000元。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首次购房者,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利率不超过申请扣除税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不超过申请扣除税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契税减免
对于首次购房者,在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享受契税减免。具体减免比例如下:
契税税率为1%或1.5%的,减按0.5%征收
契税税率为3%的,减按1.5%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契税减免仅适用于首次购房者,且需要提供证明首次购房的有效凭证,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申请上述免税政策时,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
购房合同
贷款合同
首次购房证明
房屋建筑面积证明
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应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购房者在申请免税前,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具体政策和申请方式。
又租房又有房贷怎么专项扣除?
对于同时有租房支出和房贷利息支出的人群,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可以享受两种扣除:
1. 房租专项扣除
个人在境内租房居住,且为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居住,可以在住房所在地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收入之内的每月房租支出,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15%计算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200元。
2. 房贷利息专项扣除
个人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还贷期间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新购自住房的纳税人,贷款利率按照4.1%执行。
2019年1月1日前新购自住房的纳税人,贷款利率按照已经确定的3.25%执行。
扣除方式
专项扣除需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站上进行申报。扣除金额按月摊入到工资、薪金所得中,待全年累计应扣除额扣除完毕后结束扣除,从7月1日起不再扣除。
注意事项
房租专项扣除和房贷利息专项扣除两者只能选择一种专项扣除。
房租专项扣除须由房东出具租金发票或收据,并与纳税人取得的住房租赁合同相一致。
房贷利息专项扣除须由商业银行出具住房贷款利息证明。
通过合理利用专项扣除政策,可以降低税负,缓解租房和房贷还款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