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将进行转换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公告,决定于2022年8月22日起将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的执行浮动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以最长期限LPR为定价基准的加点方式定价。
转换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由原来的固定利率加浮动利率调整为固定利率加LPR,浮动利率部分由固定利率加固定加点确定,不再与市场利率挂钩浮动。
对于此次转换,公告明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后,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既不会增加也不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具体转换工作将分批进行,金融机构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合同转换。
公告还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转换期间,金融机构不得改变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不得利用此次转换设定新的附加条件或收取额外费用。如借款人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调整旨在建立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贷款定价机制,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我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现行贷款定价基准——贷款基准利率(LPR)已难以为经济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需求提供有效锚定。为此,我国决定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由LPR转换为新的利率定价基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MLF)。
转换的主要原因包括:
1. 增强金融市场定价功能:MLF作为市场化的利率基准,由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形成,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可以消除政策利率与市场实际利率的扭曲,提高利率传导效率,增强金融市场定价功能。
2. 提升风险定价能力:MLF反映了银行的资金成本和风险偏好,能够更好地反映贷款风险,为差异化定价提供依据,实现利率与风险的合理匹配,降低金融体系风险。
3. 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MLF将成为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工具,央行通过调节MLF利率,可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为货币政策传导提供更加清晰和稳定的锚定,提高货币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4. 促进金融创新:MLF作为浮动利率基准,为金融机构进行利率衍生品创新提供了基础,有助于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体系发展。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由LPR转换为MLF,顺应了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将有助于完善我国利率形成机制,提高金融市场的定价能力和风险定价能力,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金融创新,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我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问题备受关注。央行此前已明确,将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但具体转换时间和路径尚待确定。
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是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健全利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主要包括贷款基准利率(LPR)和固定参考利率(如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国债利率等)。LPR改革后,其定价更加市场化、透明化,反映了银行贷款真实成本。
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涉及面广、影响大。相关部门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考虑转换对市场主体和金融市场的影响。转换需要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一致,并兼顾不同市场主体的承受能力,统筹好金融风险处置和经济社会发展。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此前表示,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要平稳有序,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承受能力,不能产生市场波动。
业内人士预计,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将分阶段、分类型进行,短期内不会全面转换。转换节奏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承受能力综合决定。转换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将更加贴近市场真实利率水平,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