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10 万,每月利息 1280 元,是否属于高利贷,需要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 36%的,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借款年利率超过 36%,即每月利息超过 1720 元,则属于高利贷。
本例中,借款 10 万,每月利息 1280 元,年利率为 15.36%,低于 24%,不属于高利贷。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高于年利率 24%,则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向银行借款 30 万元,年利息为 3 厘,折合成每月利息为:
年利息 = 本金 × 年利率
年利息 = 300000 × 0.003
年利息 = 9000 元
每月利息 = 年利息 ÷ 12
每月利息 = 9000 ÷ 12
每月利息 = 750 元
因此,向银行借款 30 万元,年利息为 3 厘,每个月的利息为 7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