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房租贷款利息扣除比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取得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但扣除数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0%。
适用范围:
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改善型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贷款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没有其他住房(包括已购但未结清贷款的住房),或已有的住房面积小于建制镇住房面积标准的70%,或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住房;
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含)。
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为实际发生数的10%,但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0%。
扣除额计算方法:
扣除额 = 本年度实际月均还款利息 × 12 × 贷款年数 × 10%
举例:
张某2023年取得住房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首年月均还款利息为5000元。则张某2023年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为:
5000 × 12 × 15 × 10% = 90000 元
温馨提示:
扣除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20年;
目前,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正在进行调整,具体细则以国家税务总局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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