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时效中断怎么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下列情况下,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
1. 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书面或者口头催告
2. 债务人部分支付债务
3. 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4. 债权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债务人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承认债务
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的时效为三年。但是,对于债务履行期届满的债务,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的时效不超过六个月。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债权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中断时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时效中断怎么办?
民间借贷时效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时效期间内,债权人采取了以下行为,可以中断时效,从中断时之日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催收:债权人向债务人书面或者口头催收债务,并保留证据。
提起诉讼: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后被撤回或驳回的,中断时效。
承认债务:债务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在法庭上承认债务的存在。
部分还款: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部分债务,并保留还款凭证。
时效中断后,新的时效期间从中断时之日起再次计算。如果债权人在新的时效期间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则仍然丧失胜诉权。
因此,债权人在民间借贷时效期间内,应积极采取措施催收债务,并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时效中断,保障自己的债权。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判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一般为债权人得知债权被侵害之时。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法定事由,使时效暂停计算的情形。
对于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要有以下法定事由:
1.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
如果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即表明债务人认可债务的存在,表明其有履行债务的意愿,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 债权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债权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视为已经主张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中断。即使诉讼被驳回或撤回,诉讼时效也已经中断。
3. 债权人提出仲裁申请
债权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视为已经行使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中断。即使仲裁被驳回或撤回,诉讼时效也已经中断。
4. 债权人发出催款函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款函,债务人在收到催款函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债务,或在催款函上签字确认,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5. 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承诺
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承诺,明确表示承认债务并承诺履行,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原诉讼时效剩余时间与新的诉讼时效叠加计算,形成新的诉讼时效期限。
民间借贷的时效性认定
民间借贷的时效性是指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债务人履行义务,否则债权将因时效中断而消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的时效期限为三年。
时效起算点从以下几个时间点开始计算:
1. 借款到期日: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
2. 催收之日:债权人在借款到期后向债务人催收。
3. 中止时效之日:债权人在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4. 承认债务之日:债务人书面或口头承认债务存在并有还款意愿。
以下情况可以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
2. 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书面承诺或承认债务。
3.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债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导致无法在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时效可以中止或者延长。
一旦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限。如果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一直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将丧失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