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产生的利息,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票流程如下:
1. 确认利息收入:贷款企业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确认利息收入金额。
2. 计算税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目前为6%),计算利息收入的增值税额。
3. 开具发票:贷款企业向借款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应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卖方名称、买方名称、利息收入金额、增值税税额、含税金额等。
发票注意事项:
借款利息收入的发票,应按照“金融服务”项下开具专用发票。
发票上应注明“利息收入”的明细,不得笼统开具为“服务费”等。
借款企业收到发票后,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他说明:
如果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属于免征增值税收入项目,则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借款利息是向境外企业收取的,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境外服务劳务发票。
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开票收入记账
非金融企业之间借出资金收取利息收入时,其记账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当企业收到利息款时,记账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若利息收入尚未收到,但已经取得发票,需要按发票金额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
利息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从利息收入中扣除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判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超过规定限额的,应当缴纳增值税。而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利息收入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因此,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其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该免税政策仅适用于企业本身收取的利息收入。如果企业将收取的利息收入委托给金融机构代收代付,则金融机构所收取的手续费部分属于金融服务范畴,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应将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收入从销售额中扣除。
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开票入账流程
当非金融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并支付利息时,借款方需要开具发票以记录利息收入。入账流程如下:
借款方(债权人)
1. 开具发票: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简易发票,注明利息金额、利息起止日期等信息。
2. 登记收入:将开票金额记入借:应收利息、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方(债务人)
1. 接收发票:收到借款方的发票后,检查发票信息是否正确。
2. 登记利息支出:将发票金额记入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3. 扣缴税款:如符合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记入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利息所得税)、贷:应付利息。
示例:
假设企业A向企业B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年利率5%。到期时,企业A需支付利息5万元。
借款方(企业A):
开具发票:利息金额5万元,增值税额0元。
借:应收利息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贷款方(企业B):
登记利息支出:
借:利息支出 50,000
贷:应付利息 50,000
扣缴税款(假设适用税率为2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利息所得税) 10,000
贷:应付利息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