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造假,贷款欺诈,严惩不贷
按揭贷款是买房人向银行申请的一笔贷款,用于购买房屋。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包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这些材料是银行审核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一些买房人为了获得贷款,铤而走险,伪造贷款材料。这种行为被称为按揭贷款材料造假。
按揭贷款材料造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179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揭贷款材料造假还可能触及《贷款通则》中关于贷款欺诈行为的处罚规定。根据《贷款通则》第11条,贷款欺诈行为是指借款人以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贷款欺诈行为的,贷款人有权收回贷款并终止合同,并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因此,按揭贷款材料造假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还可能面临贷款合同被终止、贷款被收回等民事处罚。
按揭贷款材料造假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买房人应当诚实守信,按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材料,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贷款资料造假责任归属
贷款资料造假是指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供虚假或不实的资料,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一旦贷款资料造假被发现,贷款机构往往会追究借款人的责任,但也有部分人认为,贷款资料造假行为中,中介机构或银行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借款人作为贷款的主体,对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合同法,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如果借款人故意造假,则构成了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介机构在贷款申请过程中也发挥着一定作用。一些中介机构为了牟取利益,可能会唆使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中介机构提供了虚假资料,则银行有权向中介机构追偿。
银行在贷款审核过程中也存在责任。银行有义务对借款人的资格、还款能力和贷款用途进行充分的调查,如果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疏漏,导致贷款资料造假行为未被发现,则银行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贷款资料造假责任的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借款人、中介机构和银行均有各自的责任,应按照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后果。
按揭贷款材料造假放款后被发现
按揭贷款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需要严格审查贷款人的资质和还款能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贷款审核的漏洞,伪造材料骗取贷款,这对金融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造成极大的危害。
近日,一起按揭贷款材料造假事件被查处。贷款人张某为购买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伪造了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顺利从银行获得150万元的按揭贷款。放款后,银行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张某的收入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查明张某伪造材料的犯罪事实。张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银行收回贷款,并对张某进行追偿。
此案再次表明,按揭贷款材料造假是一项严重犯罪行为。不法分子不仅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对于企图利用造假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金融机构在发放按揭贷款时,应严格审核贷款人的资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贷款材料造假行为。同时,贷款人应诚信守法,如实提供材料,避免因造假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
贷款材料作假骗贷的后果
贷款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带来以下后果: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93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借贷、票据承兑贴现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责任:
作假骗贷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银行可要求骗贷者返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征信记录受损:
贷款材料作假骗贷会被录入个人征信记录,导致征信不良。征信不良将影响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信用活动。
失信黑名单:
严重的骗贷行为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
行政处罚:
银行还可以对骗贷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贷款等。
其他后果:
骗贷行为还会损害骗贷者的个人名誉和社会形象,影响其人际交往和职业发展。
因此,在申请贷款时,务必诚信提供真实材料。切勿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一旦骗贷行为被发现,将面临严重的法律、民事、行政等处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