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93条
民法典第193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含义
该条规定明确了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即从贷款人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此规定具有以下含义:
1. 合同生效条件:借款合同的生效以贷款人实际交付借款为条件,而不是以借款人收到借款为条件。
2. 生效时间:合同在贷款人交付借款后立即生效,无需经过任何其他形式的确认。
3. 生效方式:贷款人交付借款的行为可以是现金交付、银行转账等任何有效的交付方式。
意义
该条规定对于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贷款人权利:在合同生效前,借款人未实际收到借款,贷款人尚未承担任何义务。因此,在合同尚未生效时,贷款人可以撤回借款承诺,避免因借款人后续违约而遭受损失。
2. 保障借款人利益: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将承担偿还借款的义务。因此,在合同生效前,借款人可以仔细考虑借款条件,避免因轻率借款而陷入债务危机。
注意要点
1. 该条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适用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
2. 贷款人提供借款的行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3. 虽然合同自贷款人交付借款时生效,但借款人仍需向贷款人出具借条或其他书面凭证,以证明借款事实。
2020年民法典第193条规定:“自然人自出生时享有生命权。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这条规定明确了生命的法定保护。生命权是自然人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生命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故意或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过失杀人等罪名,都有明确的刑罚规定。民法典还规定,侵害他人生命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失。
生命权是不可剥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在战争等非常情况下,也不得滥杀无辜。
保护生命权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有义务制定法律、采取措施,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害。公民也有义务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生命权,不得实施任何侵害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2020年民法典第193条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生命权的保护,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
2021年最新民法典贷款
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贷款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更新,为贷款市场提供了更清晰、更有利的法律框架。
明确贷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规定,贷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载明借款人、贷款人、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合同。
完善借款人的义务
民法典明确了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不得转让或质押贷款等。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状况等材料。
规范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对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也进行了规范。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权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并有权在借款人违约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同时,贷款人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借款人的个人信息。
加强对贷款市场的监管
民法典通过完善贷款合同的生效要件、规范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等规定,加强了对贷款市场的监督管理。这有助于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贷款市场的稳定和有序。
整体来看,2021年最新民法典对贷款领域的规定更加全面、系统,有利于保障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