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期
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对纳税人处以滞纳金、罚款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纳税人后,纳税人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纳税人在复议期内,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纳税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未在复议期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则该处罚决定将发生法律效力,纳税人应当按时履行罚款义务。
纳税人不履行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的,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纳税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即丧失了通过行政复议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一旦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纳税人将面临以下后果:
冻结或扣划银行账户资金
查封、扣押、冻结动产、不动产
强制拍卖被行政执法的相关财物
纳税人还将承担诉讼费用和罚款等额外费用。
因此,纳税人务必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及时了解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既会丧失救济途径,也会增加执行成本。纳税人应充分认识其严重后果,避免因不履行处罚决定而遭受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逾期不申诉税务机关处罚决定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纳税人逾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将生效,纳税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逾期不申诉的后果可能十分严重,纳税人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1. 失去申诉机会:纳税人丧失通过复议或诉讼途径争取减免或撤销处罚的权利。
2. 处罚金额增加:税务机关可能会追加滞纳金,从而增加纳税人的处罚金额。
3. 影响信用记录:税务机关逾期不申诉的纳税人会被录入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影响其信用记录。
4. 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逾期不申诉,导致处罚决定生效后,如果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可能会承担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因此,纳税人一旦收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应立即仔细审查处罚决定的内容,并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诉将造成严重后果,应引起纳税人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