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近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贷款额度
将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二、放宽贷款人条件
将贷款人的年龄限制由男性60岁、女性55岁放宽至男性65岁、女性60岁。同时,取消贷款人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限制。
三、优化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可延至30年。
四、降低首付比例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首付比例降至20%。
五、扩大担保范围
增加担保方式,包括:父母双方或一方提供抵押担保、兄弟姐妹提供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保险等。
该政策调整旨在支持职工购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山东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的通知》,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一、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
将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高至45万元。
二、提高缴存基数上限
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17885元/月提高至21960元/月。
三、允许离退休职工缴存公积金
允许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缴存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调整逾期还款利率
将逾期还款利率由月贷款利率+0.5%调整为月贷款利率+50%。
五、优化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增加公积金贷款随借随还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
六、其他调整
1.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评估模型的贷款成数,调整后首套房贷款成数为80%,二套房贷款成数为70%。
2.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评估程序,简化评估流程,提高效率。
3. 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贷后监管,防范贷款风险。
上述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支持山东省住房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山东一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悉,山东省淄博市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根据家庭成员数量和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家庭职工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通知还优化了公积金贷款缴存年限要求。缴存不满2年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照缴存年限比例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仅适用于淄博市户籍职工。外地户籍职工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符合条件,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刚性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020年山东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解读
一、贷款额度
1. 职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
2. 职工再次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50%。
二、贷款利率
1. 首套房贷款利率:按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
2. 二套房贷款利率: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三、还款方式
1. 等额本金还款。
2. 等额本息还款。
四、还款期限
1. 最长不超过30年。
2. 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贷款机构协商确定。
五、贷款条件
1.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缴存山东省公积金满一年。
2. 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 购买的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六、办理流程
1. 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2. 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资格。
3. 签订贷款合同。
4. 抵押登记。
5. 放款。
注意事项
1. 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以贷款机构规定为准。
2. 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 政策如有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