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房贷退税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有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退税申报方式如下:
一、条件
取得住房贷款并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贷款期间在境内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
扣除利息后综合所得仍达起征点的
已按期申报年度汇算清缴
二、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etax.chinatax.gov.cn)
点击“个人所得税”-->“我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2. 办税服务厅申报
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贷凭证等材料
到办税服务厅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表》(B表)
三、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四、扣除标准
2008年1月1日后购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二套住房为500元/月
2008年1月1日前购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800元/月,二套住房为400元/月
五、退税方式
扣除利息后应退税额会直接退还至纳税人指定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纳税人应如实申报收入和扣除信息,虚报或瞒报将面临税务处罚。
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可以多次修改申报表,最终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查询退税进度。
2020房贷个人所得税APP退税流程
适用人群:已在2020年度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申报的纳税人。
退税流程:
1. 下载APP: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
2. 进入退税界面:登录APP,点击“首页”→“汇算清缴”→“我要退税”。
3. 选择退税方式:系统将自动展示已申报的房贷利息抵扣信息。选择退税方式为“银行账户”。
4. 填写银行账号:输入符合条件的银行账号,该账号需与申报时使用的账号一致。
5. 确认并提交:核对填写的退税信息,确保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6. 等待审核:税务机关将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退税款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提示:
退税流程一般于每年3月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为准。
退税款项预计在3月底前发放完毕。
退税金额以税务机关审核结果为准,可能与申报时计算的金额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个人所得税房贷退税申报方式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享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报退税:
1. 年度汇算清缴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需要准备个税完税凭证、房贷利息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
2. 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在取得房贷借款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需要准备个税完税凭证、房贷合同、购房合同等材料。
申报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
2. 填写个人信息、收入信息、扣除信息等;
3.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交申报,等待审核。
注意事项:
个人所得税房贷利息扣除额度为年度利息支出额的100%。
享受房贷利息扣除,纳税人需满足同时有房贷利息支出和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
申报时需要选择正确的扣除类别:首次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其他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个人所得税房贷利息退税申报方式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纳税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一定限额内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退税申报方式如下:
1. 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下载并安装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
实名认证登录,进入首页。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开始申报”。
填写基本信息,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按照提示输入贷款年限、贷款利息金额等信息。
提交申报表,等待审核。
2. 网上办税平台申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点击“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选择“开始申报”,填写基本信息。
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抵扣”,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申报表,等待审核。
3. 税务机关代办申报
纳税人可携带身份证、贷款合同等资料,前往税务机关代办申报。
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情况,协助填写申报表。
申报条件
申报人为个人。
纳税人在申报年度内已购买自住住房且已支付贷款利息。
贷款用于购买位于中国境内的新建商品房。
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注意事项
纳税人只能选择一种申报方式。
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隐瞒,将承担相应处罚。
退税款项将于审核通过后返还至纳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