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利息约定不明申请执行
调解书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中利息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否则执行时可能面临困难。如果调解书中未明确利息约定,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执行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判决,明确利息计算方式。
补充判决的申请条件:
1. 调解书中未约定利息。
2. 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补充判决的程序:
1.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2.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 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等方式查明事实,作出补充判决。
补充判决的内容:
1. 利息计算基数。
2. 利率。
3. 利息计算期间。
申请执行的时机:
1. 取得补充判决后。
2.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
执行的程序:
1.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及相关材料。
2.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执行。
3. 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补充判决确定的利息。
明确调解书中的利息约定,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执行时产生争议和延误。申请人和执行人员应重视调解书中利息条款的明确性,必要时及时申请补充判决,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民事调解书约定利息,申请执行后如何计算
民事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中对利息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在调解书申请执行后,利息的计算应遵循以下规则:
1. 利率约定明确
如果调解书中对利率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2. 利率约定不明确
调解书中未明确约定利率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 利息起算时间
利息起算时间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调解书约定履行期限,则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 利息计算方式
利息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利息金额=本金金额×月利率×月份数。其中,月利率是年利率除以12。
5. 利息计算上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例示:
调解书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10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年利率10%。申请执行后,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月利率=10%÷12=0.83%
利息金额=100000×0.83%×12=9960元
因此,申请执行后,借款人需支付的利息金额为9960元。
在调解书中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可以主张执行下列费用:
1. 申请执行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调解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预交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费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诉讼费用的规定》执行。
2. 律师费
当事人委托律师申请执行的,可以主张支付律师费。律师费的数额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的合理比例。
3. 公证费
当事人委托公证机关办理执行公证的,可以主张支付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按照《公证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4. 差旅费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因申请执行而产生的差旅费,可以主张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报销。差旅费的报销标准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5. 保全费
当事人申请执行前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主张支付保全费。保全费的数额按照人民法院的保全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费用必须在执行前已经发生,并且与申请执行直接相关。同时,当事人主张执行上述费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发票、收据等。
对于执行标的为给付金钱的部分,如果调解书没有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可否主张
调解书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内容原则上应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而定。若调解书对利息未作约定,则当事人无权在强制执行时主张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调解书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备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条文并未提及利息问题,这意味着调解书中未约定利息的,当事人不能在强制执行时额外主张利息。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添加调解书中未约定的利息,理由如下:
1. 尊重当事人意愿:调解书内容系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的协议,法院不能擅自更改或补充,以免破坏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 维护法律稳定性:调解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内容应保持不变,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稳定。
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如认为调解书未约定利息有违公平原则或损害自身利益的,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利息。
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当事人不得在强制执行时主张利息。如当事人确需主张利息,应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