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具有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职工;
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上海市限购商品住房,且尚未结清贷款余额;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职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
商业银行对职工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相关资料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资格和贷款额度进行审核,并通知商业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商业银行将职工原商业贷款余额转至公积金账户,并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可贷金额,具体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缴存额度、工资收入、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注意事项: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后,原商业贷款利率将转换至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常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职工转贷后需继续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直至公积金贷款结清。
该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限购商品住房,不适用于非限购商品住房或其他类型的住房贷款。
上海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上海市出台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将已使用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名下无其他未还清的住房贷款;
已结清全部商业贷款利息,并偿还不低于贷款本金10%;
申请转贷的房产为自住住房且产权清晰;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相关条件。
转贷流程如下:
1. 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并出具转贷通知书;
3. 职工携带转贷通知书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4. 商业银行出具还款凭证,职工将剩余贷款本金转入公积金贷款账户;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并建立还款计划。
转贷后的还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与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致,利率一般较商业贷款利率更低,可节省一定利息支出。职工还可通过缩短还款期限的方式进一步减轻还贷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转贷申请需符合一定条件,具体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际审核为准。有转贷意向的职工应提前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上海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即日起,上海市将实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和更长的贷款期限。
转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人可申请商转公:
1. 借款人已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证。
2. 借款人已偿还商业贷款满1年以上,且当前商业贷款已结清本金不低于30%。
3.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4. 借款人未有其他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商转公:
1. 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原商业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将对借款人资质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4. 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并通知原商业贷款银行结清贷款余额。
转贷优势
商转公具有以下优势:
1. 利率更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可为借款人节省利息支出。
2. 贷款期限更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至25年,比商业贷款期限更长,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3. 还款方式灵活:公积金贷款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灵活还款。
上海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符合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户籍人员。
2. 已取得商业性住房贷款,且已按期偿还满12个月以上。
3. 具有稳定且持续的还款能力。
4. 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贷前条件。
二、转贷流程
1. 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合格后,将材料转交商业银行审核。
3. 商业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抵押注销和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
三、贷款额度
转贷额度最高不超过转贷前商业贷款余额。
四、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五、还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六、注意事项
1. 转贷后,原商业贷款账户将被注销。
2. 公积金贷款转贷后,若满足其他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3. 转贷需扣除一定的利息补偿金,具体金额由商业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备注:
本政策规定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建议申请人及时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了解最新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