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民法典
民法典中关于借贷合同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借贷关系,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借款用途的限制、利息的计算方式等,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2. 强化债权人的救济手段
民法典增加了债权人在借款人逾期履行债务时的救济手段,如可以要求提前还款、请求损害赔偿等,增强了债权人的维权能力。
3.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明确了超过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从根源上遏制高利贷行为。
4. 完善担保制度
民法典完善了担保制度,增加了保证人担保的方式,明确了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了更多保障。
5.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民法典将不良借贷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借贷关系。
民法典关于借贷合同的规定,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规范借贷行为,完善信用体系,为借贷关系提供了更加健全的法治环境,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这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反映银行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贷款收取的平均利率。
超过四倍部分:如果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这部分超出部分的利息不被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的后果:
不予返还: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超出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
罚息无效:如果借贷合同中约定了超过法律保护部分的罚息,该罚息条款无效。
注意点:
《民法典》中“四倍”是指年利率,不是月利率或日利率。
法律保护的利息部分会被计入本金,继续计算利息。
借款人如果已经支付了超出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出借人返还。
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否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仔细阅读借贷合同,避免因高利息而造成损失。
借贷合同民法典条文
第五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五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五百六十九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金额提供借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金额返还借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利息利率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对利息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同类贷款的市场利率。
第五百七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提前偿还费用。
第五百七十三条 贷款人擅自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外的用途的,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将借款转借给第三人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因其过错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第五百七十六条 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借贷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借贷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被损毁、灭失或者泄露。
借贷合同是民法典中重要的合同类型,规定了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的权利义务。
形式与内容
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但金额较大或者借款期限较长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约定、还款方式等。
出借人的义务
出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不得擅自扣留借款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借款人的义务
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及利息。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利息约定
借贷合同可以约定利息,但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
特别规定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金额较小的,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出借人主张权利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
对于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投资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提供抵押物或者第三人保证。
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借贷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责任。
民法典关于借贷合同的规定,旨在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借贷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