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首付比例: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 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 40%。
贷款利率:
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10%-20%。
贷款年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 30 年。
其他要求:
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 70 岁。
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抵押物为济宁市范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商品房。
借款人拥有济宁市区户籍或稳定工作。
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二套房商业贷款额度受信贷政策和银行规定限制。
借款人需提前咨询银行了解具体贷款条件和利率。
贷款利率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贷款要求和利率以银行实际规定为准。建议借款人提前咨询银行了解详细情况。
济宁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文件
为进一步完善济宁市住房信贷政策,规范二套房商业贷款业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济宁市范围内申请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个人。
二、信贷条件
1. 贷款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 首付比例不低于50%;
3.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
5. 贷款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或担保。
三、差别化信贷政策
1. 对购买已取得产权证且满5年的二手房作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可适当降低至40%。
2. 对购买低层住宅或非住宅作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可适当上浮。
四、其他规定
1.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政策由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济宁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解读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济宁市对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首付比例提高
首套房首付比例维持20%不变。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
二、贷款利率上浮
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
三、认定标准变化
1. 结清贷款后,若购房人再次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仍认定为二套房。
2. 拥有住房首次申请商贷,即使该住房已出售,也认定为二套房。
四、其他规定
1.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年。
2. 借款人须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资料。
以上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解读:
此次调整旨在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支持刚需购房者。对于有较强购房意愿的刚需群体,首套房贷款政策未受影响,仍可享受较低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而对于拥有多套住房或投资性购房的群体,则提高了贷款成本,抑制了过热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