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迟延付款迟延支付利息,简称迟延付款利息,是指债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导致债权人蒙受资金占用损失时,债务人应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逾期,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迟延付款利息制度进行了全面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利息计算方式。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也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算。
二、规定了利息计算期限。自请求响应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完善了关于利息计算起点的规定。对于逾期交付货物的,自逾期交付之日起计算利息;对于逾期支付价款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利息。
四、明确了当事人约定的利率无效的情形。利息超过法定利率四倍的,应当按照法定利率四倍计算利息。
《民法典解释》对迟延付款利息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延迟付款利息的法律依据
延迟付款利息,又称滞纳金,是指债务人未能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偿还债务,而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其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以下规定:
《合同法
第114条 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584条 规定:“债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 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者金融机构规定的利率向出借人支付利息。”
相关规范性文件也对延迟付款利息的计算和执行进行了规定,例如: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综合上述规定可知,延迟付款利息具有以下法律依据:
违约赔偿: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债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利息补偿:延迟付款期间,债权人无法使用资金,因此有权获得利息补偿。
制裁措施:延迟付款利息具有制裁违约方的作用,督促其及时履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延迟付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标准和执行方式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法律规定仅作为补充。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确定。
《迟延付款利息司法解释规定》
《迟延付款利息司法解释规定》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一项司法解释,旨在规范迟延付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问题。该规定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迟延付款利息的计算基数:为债务人未及时支付的全部款项。
迟延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迟延付款利息的利率:按照法定利率或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计算。法定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迟延付款利息的担保:迟延付款利息可以依法担保。
迟延付款利息的请求: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支付迟延付款利息。
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其他非债务人原因导致迟延付款的,不承担迟延付款利息责任。
该规定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通过明确迟延付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规则,可以有效减少债务拖欠现象,减少债权人因迟延付款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也兼顾了债务人的实际困难,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债务人的迟延付款利息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迟延付款利息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可以按合同约定计算;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计算。对于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算,《解释》明确,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导致买受人不能按时入住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的,违约金标准为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五每日计算。
《解释》还规定,出卖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逾期交付房屋,导致买受人不能按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房屋价款万分之五每日计算违约金。该规定有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出卖人及时交付房屋。
《解释》的出台,有效规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