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7条,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5%,因此,合法利率上限为19.4%。
因此,年利率24%的借款超出合法利率上限。2018年借款至今利率依然保持24%,也属于超出合法利率范围。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借贷合同,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人民法院审理后,若确认借款利率超出合法利率,则会依法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借款人应谨防高利贷陷阱,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若遇高利贷纠纷,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寻求法律保护。
2018年签订的借款合同,现行新利息规定如何执行?
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2018年签订的借款合同,执行新的利息规定。
对于合同约定利息低于新规定的借贷,借款人可要求出借人按照新规定支付利息。但需要注意,最高利息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利率的四倍(含合同约定利率)。
对于合同约定利息高于新规定的借贷,出借人可参照新规定主张利息。借款人若拒绝支付超出新规的利息部分,出借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若合同约定利息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利率,法院可根据情节对利息进行调整。
综上,对于2018年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根据新利息规定进行调整。借款人或出借人均可依法主张或拒绝支付超出新规的利息部分。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利息进行审查和调整,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的借条利息计算依据新规定吗?
根据《民法典》第680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借款利率不得约定超过同期相应类别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四倍。
因此,2018年的借条利息是否按新规定计算,需要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如果借款合同签订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则应按新规定计算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签订于2021年1月1日之前,则应按合同约定或原有法律规定计算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定只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借款合同。对于2018年签订的借条,如果利息约定超过新规定上限,仍按合同约定执行。
以下情况不受新规定影响: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放的贷款。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如果借条利息计算有争议,建议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