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多久会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未履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布:
1.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的。
对于逾期多久会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问题,规定中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被执行人是否符合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行为,例如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购买不动产等,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避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损害自身信用。
逾期多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被认定为失信,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具体而言,失信被执行人的逾期时间包括: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从生效之日起超过一年;
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从裁决生效之日起超过六个月;
拒不履行生效的和解协议的,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六个月;
拒不履行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的,从文书生效之日起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逾期时间是从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计算的,而非从债务到期之日起算。
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会产生以下限制:
限制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高铁等;
限制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等资格;
限制房屋抵押贷款、汽车贷款等信贷业务;
限制对外投资、移民等相关活动。
及时履行法律义务,避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个人信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