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时,是否需要两个人都查征信取决于贷款机构的政策和贷款类型。
对于共同贷款,即两个人共同作为借款人,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会查两个人的征信。因为共同贷款人对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因此贷款机构需要了解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以评估贷款风险。
对于主贷人和共同借款人,即只有一人作为主贷人,另一人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机构可能会只查主贷人的征信。这是因为主贷人承担了主要的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只是作为补充保障。
但是,即使是主贷人,在某些情况下,贷款机构也可能要求查共同借款人的征信。例如,当共同借款人的收入或资产对贷款申请有影响时,贷款机构可能会查共同借款人的征信,以评估其偿还能力。
因此,在贷款买房之前,建议咨询贷款机构了解其征信查询政策。一般来说,如果两个人共同贷款,则需要两个人都查征信;如果只有一人作为主贷人,则贷款机构可能会只查主贷人的征信,但具体情况以贷款机构的规定为准。
房屋抵押贷款后,在未取得房产证前,能否加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取得房产证前加名的条件:
1. 符合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在抵押房产取得房产证后,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 征得银行同意:由于房产已抵押给银行,需要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办理产权变更。
3. 支付相关费用:加名需要缴纳公证费、契税等费用。
未取得房产证前加名的影响:
1. 无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未办理产权登记,加名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仅具有居住权利。
2. 影响后期解押:未加名方无法参与房屋解押,在还清贷款后,房产证仍登记在原贷款人的名下。
3. 可能存在产权纠纷:未取得房产证前加名,后续有可能产生产权纠纷。
建议:
保险起见,建议在取得房产证后加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未取得房产证前加名,须征得银行同意并做好相关公证手续,以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