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规定
根据《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甘肃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人条件
1. 具有甘肃省户籍或在甘肃省参加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3. 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 首套住房已结清贷款或已售出完成过户手续。
二、房屋条件
1. 购买的房屋位于甘肃省范围内;
2. 房屋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清晰;
3. 房屋价值在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合理范围内。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1. 贷款额度为房屋价值的60%至80%;
2.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3.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四、材料提交
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贷款申请表;
2.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
3. 收入证明;
4. 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
5. 房屋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6. 其他相关材料(如首次购房证明等)。
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申请人,可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2020甘肃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
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甘肃省出台了《2020甘肃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和完善。
借款人资格:
具有甘肃省户籍或在甘肃省稳定就业的职工;
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符合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加一定浮动比例确定。
浮动比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用途、还款方式等因素确定。
还款方式:
《新规定》增加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新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保障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购房需求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甘肃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规定
根据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购房条件:
购买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且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含)。
购买房屋的家庭成员在甘肃省内无其他已购住房或已购住房已结清贷款且出售满2年。
贷款条件:
职工缴存公积金满5年或以上。
职工及其配偶均在甘肃省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达到60万元(含)及以上。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利率: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首套房贷款利率有所上浮。具体利率以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还款方式: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注: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如有变动,请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为准。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二套房贷款利率。
自2023年5月1日起,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
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为3.1%。
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3%。
此前,二套房贷款利率分别为3.0%和3.2%。
此次二套房贷款利率调整,旨在促进住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满足更多刚需群体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助力稳经济促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二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和条件与前次保持不变。申请二套房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已拥有一套住房;
借款人尚未结清已购住房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用于居住,且未转让。
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和增值税。具体缴纳比例视住房所在城市和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