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贷款利率
南充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2.75%
二套房贷款利率:3.25%
二、享受优惠利率条件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南充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蓬安县、仪陇县)普通住房的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职工及其配偶均未拥有过住房;
职工已结清原有住房贷款,且未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职工及其配偶原住房已经售出,且售房所得全部用于新住房首付款。
三、还贷方式
南充市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主要有: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四、贷款额度
南充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和住房价值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价值的80%。
五、温馨提示
贷款利率仅供参考,实际贷款利率以公积金中心审批为准。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需咨询南充市公积金中心或各区县办事处。
南充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长贷款期限
南充公积金贷款分为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贷款利率:2.75%
二套房贷款利率:3.25%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组合贷款
首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部分2.75%,商业贷款部分4.1%
二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部分3.25%,商业贷款部分4.6%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提供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额固定,前几年利息较多,本金较少;后几年本金较多,利息较少。
等额本金:每月还款本金固定,每月利息逐渐减少。
贷款条件
南充市户籍职工或已缴纳南充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非户籍职工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南充市无其他住房
购买的房屋为南充市范围内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
注意事项
贷款利率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或南充市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贷款前应仔细了解贷款合同,并按时还款。
逾期还款会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2021年,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调整。根据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职工家庭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普通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三孩家庭:职工家庭生育三个子女的,首套房贷款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可提高至40万元。
特别困难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对于购买南充市商品住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可申请提高贷款额度,提高幅度为10%-20%。
以上贷款额度适用于无房职工家庭,对于有房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贷款额度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贷款额度仅供参考,实际贷款额度可能受到多因素影响,例如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收入水平、住房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