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征信保护
新冠疫情对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人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为了保护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的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延期还款
允许受到疫情影响的借款人申请延期还款,最长可延期半年。在此期间,借款人无需偿还本金和利息,也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征信保护
疫情期间,借款人因逾期还款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不会计入个人征信报告。即,逾期记录不影响借款人在疫情过后申请信贷业务。
主动报送
金融机构应主动向征信系统报送借款人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还款困难情况。这样,即使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也可以在征信报告中体现出受疫情影响的特殊情况。
特殊标记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借款人,征信系统中会给予特殊标记。该标记会表明借款人因疫情原因导致还款困难,而非借款人自身原因。
逐步恢复
疫情过后,征信系统将逐步恢复正常。借款人应尽早恢复按时还款,以免影响未来的信贷资格。
征信保护措施旨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渡过难关,避免征信记录受损。借款人应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及时申请延期还款或主动提交疫情影响证明,以保障自己的征信权益。
疫情征信保护实施细则广州最新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征信的影响,维护个人和企业征信权益,广州市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征信保护实施细则》。
细则主要内容:
受影响群体范围:受疫情影响导致征信受损的个人和企业。
保护措施:
暂停征信逾期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款的,暂停征信逾期记录。
免除负面征信记录:对因疫情导致实际还款困难且已全面履行还款义务的,免除负面征信记录。
保护期限:自疫情发生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适用条件:受疫情影响且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向所在金融机构提出征信保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管理:相关机构依法公示征信保护政策,受理征信修复申请,并报送相关信息。
相关说明:
个人和企业需主动向金融机构申请征信保护。
征信保护不影响金融机构依法开展风险管理和催收活动。
征信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户和有意愿履行还款义务的企业,可适当调整不良记录的展示方式。
此细则旨在维护疫情期间的征信稳定,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的群体请及时联系金融机构,了解并申请征信保护措施。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征信保护实施细则》,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实施以下征信保护措施:
1.对逾期记录的处理
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还款逾期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应当主动采取措施,主动与借款人沟通,协商还款安排,并按照实际情况对还款计划进行调整。
金融机构不得将因疫情影响导致的逾期记录报送征信机构作为不良记录。对于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金融机构应当主动更正,并在征信报告中予以提示。
2.对征信异议处理的特别规定
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征信异议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应当简化异议处理程序,优先受理并及时处理,确保异议处理结果准确、及时。
3.对信用修复的特别规定
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信用受损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信用修复计划,帮助其逐步恢复信用。
信用修复计划应当包括对逾期记录的处理、征信异议的处理、提供信用重建机会等内容。
4.对信息共享的特别规定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疫情期间征信保护信息平台,及时共享受疫情影响的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准确、及时。
金融机构应当与涉疫企业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运营状况和还款意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征信保护措施。
这些征信保护措施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其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恢复。
疫情期间,为了保障受疫情影响人群的征信权益,部分机构采取了征信保护措施。若需要解除征信保护,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确认征信保护状态
登录征信中心网站或拨打征信中心客服电话,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核实是否存在征信保护记录。
2. 提交解除申请
向征信中心提交解除征信保护申请。一般可以通过征信中心网站、线下服务网点或邮寄申请材料的方式提交。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征信保护申请记录等材料。
3. 审核处理
征信中心收到解除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处理。审核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左右。审核通过后,征信保护状态将被解除。
注意事项:
解除征信保护后,此前被保护的逾期记录将恢复展示。
若疫情期间逾期记录已得到妥善处理,如已还款结清或协商达成还款计划,可向征信中心申请信用修复。
解除征信保护后,征信机构会重新计算个人信用评分。
建议在解除疫情征信保护前,做好如下准备:
确保已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或达成新的还款计划。
了解征信保护解除后对个人信用评分的影响。
定期关注自己的征信报告,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信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