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最新消息
近日,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宣布自2023年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此次回调是宁波第二次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贷)为2.6%,二套房贷款利率为3.1%,较此前分别下调0.15和0.1个百分点。
此次利率调整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利率调整仅适用于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二手住房。对于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对于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条件的职工,贷款利率继续执行2.45%。
此次利率调整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宁波市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宁波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再次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3.25%,较此前下调0.15个百分点。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3.75%,较此前下调0.1个百分点。
本次调整是继去年10月宁波市首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后,再次进行的调整。此次调整旨在支持刚需购房,减轻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新利率,以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首套房月供将减少约22元,二套房月供将减少约15元。
需要提醒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仅适用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2020年宁波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额度
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2020年宁波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额度为:
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夫妻共同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且累计缴存满36个月
职工已结清首套住房贷款或已注销首套住房贷款账户
职工无住房贷款逾期记录
职工家庭名下无其他住房
职工家庭收入能够覆盖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
特别说明:
上述贷款额度仅适用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情况。
如果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但尚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则购买二套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额度将受首套房价值影响。
具体贷款额度和利率等详情,请咨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