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贷转公积金条件
为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武汉市推出房贷转公积金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1. 户籍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均为武汉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满5年。
2. 房产要求:所购房产位于武汉市范围内,且为首套商品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3. 贷款要求:受让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商业性贷款期限,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商业性贷款本金余额和利息。
4. 其他要求:
- 申请人信用良好,无逾期还贷记录。
- 受让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 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 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4. 银行将剩余商业性贷款结清,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
注意事项:
转公积金贷款后,剩余的期限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转公积金贷款需收取手续费。
转公积金贷款后,商业性贷款的担保措施将解除。
武汉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准备材料
购房合同
房产证
商业贷款合同
公积金卡
身份证
户口本
步骤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转贷申请。
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步骤三:审核及批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贷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
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审批通知书。
步骤四:签订合同
贷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步骤五:还贷
每月按时还贷,可通过公积金账户划拨或指定账户转账方式。
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步骤六:注销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原来的商业贷款即可注销。
贷款人向商业银行办理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转贷后可能需要偿还商业贷款的剩余部分。
转贷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流程差异,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武汉房贷转公积金贷款手续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
公积金提取证明
收入证明(近三年的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征信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如还款记录、工作证明等)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上述材料。
2. 审核材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包括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房屋产权等。
3. 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 解除原贷款:
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原商贷,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5. 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抵押房屋。
注意事项: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借款人需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定年限、贷款未超过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等。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担保费、手续费等。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武汉房贷转公积金条件
在武汉,符合以下条件的住房贷款人可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
已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位于武汉市区(含新城)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贷款人及其配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且当前仍正常缴存;
贷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未有其他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逾期还款记录;
贷款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已归还本金和利息累计达到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0%以上;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期限在10年以上;
贷款人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时,剩余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余额不得高于其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其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