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发布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基准利率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参照的最低利率,也是判断借款利率是否超标的重要依据。
例如,假设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5%,那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 5% × 4 = 20%。
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上述限额,则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并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部分的利息。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高利贷的横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一年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民间个人或组织以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利率向他人出借资金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属于高利贷。
根据2023年1月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35%。因此,一年利息超过4.35% × 4 = 17.4%即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危害极大。它一方面严重侵蚀借款人利益,使借款人陷入债务泥潭,甚至倾家荡产;另一方面,它扰乱金融秩序,助长社会不稳定。因此,打击高利贷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我国法律对高利贷严厉打击。若借贷双方约定或实际收取的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四倍,该利息合同无效。借款人只需返还本金即可,无须支付利息;出借人收取的利息超过本金的部分,因属于非法所得,应当没收。同时,出借人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广大群众在借贷时应提高警惕,避免落入高利贷陷阱。如发现有人从事高利贷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建议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并仔细阅读借贷合同,避免因轻信高利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