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的规定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利息
信用卡利息的年化利率由发卡行自主确定,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
信用卡利息从持卡人刷卡消费或取现当日起计息。
信用卡利息按复利计算,即利息会累加到本金中,继续计息。
二、滞纳金
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全额还清最低还款额,将被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的收取标准由发卡行自主确定,但不得超过未还最低还款额的5%。
滞纳金不计入复利,只在未还款的金额上计收。
三、其他规定
发卡行不得在未经持卡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高利息或滞纳金的收取标准。
持卡人有权查询自己的利息和滞纳金记录。
持卡人对发卡行收取的利息或滞纳金有异议,可向发卡行申诉,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投诉。
我国法律对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发卡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了解相关规定,按时还款,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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