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在破产程序中,当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破产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其主张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是弥补债权人因债务人迟延履行而遭受的损失,是债权人应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对迟延履行期的破产债务,除应予利息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利息。迟延利息的计算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迟延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应当在破产申报后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利息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破产管理人应当审查债权人的利息申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确认或者异议。
如果破产管理人对债权人的利息申报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利息申报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书面提出异议理由。债权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15日内向破产管理人作出书面答复。破产管理人和债权人对利息申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迟延履行利息是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重要的权利保障,可以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破产债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计算
在破产程序中,迟延履行的破产债权应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起点时间:利息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利率:破产法第117条规定,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计算方式:利息按照本金乘以利率乘以迟延天数计算。
具体公式:
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迟延天数 ÷ 360
需要注意的事项:
迟延履行天数从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利息的计算以日为单位,不满一日按一日计算。
债权人有权要求支付利息,但利息金额不能超过破产债权总额。
法院或破产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可以调整利息利率。
如果债务人恶意迟延履行,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可以加大利息利率,以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
了解破产债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计算规则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
破产债权暂缓确认多久可以提起诉讼
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的确认往往会涉及一定的时间。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破产债权暂缓确认的时限,逾期未确认可能导致丧失诉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债权。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放弃该债权。
而对于被暂缓确认的债权,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时限:
未受理破产申请的债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已受理破产申请的债权:自债权人收到债权审查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
如果债权人在上述时限内未提起诉讼,则视为放弃对暂缓确认债权的诉讼请求权。因此,债权人在债权暂缓确认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时限为法定时限,不得随意延长。如果债权人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错过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诉讼时效。但申请恢复时效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