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新规,明确了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适用条件:
1. 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
2. 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
3. 满足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
贷款额度:
120平方米以下: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120-144平方米: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144平方米以上: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首付比例:
40%(首套房已结清贷款);
60%(首套房未结清贷款)。
贷款利率:
参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贷利率+0.2%。
其他规定:
同一家庭只能有一次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机会;
贷款期限最长30年;
贷款期限内不得转让或抵押住房;
已使用过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新政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向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办理。
宁波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宁波市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
5年期及以下:3.25%
5年以上:3.75%
需要注意的是,该利率仅适用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职工。对于使用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职工,需按照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因此对于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职工而言,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可以节省一笔利息支出。
贷款条件:
1. 职工在宁波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2. 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 拥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及户口本
4. 第二套房为普通住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具体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细节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波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年限而定,最新利率如下: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3.25%
贷款期限在5-10年(含):3.75%
贷款期限在10-20年(含):3.9%
贷款期限在20年以上:4.1%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利率仅供参考,具体利率以公积金中心实际审批为准。借款人还需缴存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所购房屋价值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