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常被包装成“合伙投资”
随着民间借贷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将民间借贷伪装成“合伙投资”,以此规避法律风险,逃避债务。
这种“合伙投资”的套路通常是:借款人通过中介结识投资人,并签订一份看似合法的《合伙协议》,协议中约定借款人为投资人,投资人为借款人,共同开展某项投资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年息为12%。所谓投资项目根本不存在,投资人实际向借款人提供的只是借款,而所谓的《合伙协议》,实际上只是一份掩盖民间借贷关系的幌子。
一旦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投资人便以“合伙人”的身份起诉借款人,要求其履行《合伙协议》的义务,承担投资损失。由于《合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往往会支持投资人的诉讼请求,导致借款人陷入困境。
这种“民间借贷说是合伙投资”的套路严重侵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因此,借款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所谓的“合伙投资”,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合伙投资与民间借贷关系辨析
合伙投资与民间借贷,虽然都涉及资金投入,但性质和法律关系截然不同。
投资与借贷的本质区别
投资是一种股权参与行为,投资者以资金换取企业的所有权或股份,承担投资风险并分享收益。而借贷则是一种债权行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用资金,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本息。
法律关系的差异
合伙投资形成合伙关系,合伙人作为公司的出资者和所有者,共同经营企业,分担亏损,分享收益。而民间借贷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贷款人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时偿还本息。
风险与收益的分配
合伙投资的风险与收益与投资额相关,投资越多,承担的风险越大,但潜在收益也越高。民间借贷的风险与收益与贷款金额和利率相关,贷款金额越大,利率越高,风险也越大。
法律保护与监管
合伙投资受到公司法保护,对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而民间借贷受到民法保护,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期限等有限制,并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合伙投资与民间借贷虽然同为资金投入行为,但性质、法律关系、风险分配和法律保护均有显著差异。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了解两种方式的区别,根据自身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法律保障等因素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