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
武汉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和更长的贷款期限。
申请条件
借款人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且已还款满一年。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已缴存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规定标准。
借款人信用良好,无逾期还款记录。
借款人所购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办理流程
1. 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借款人资格、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
3. 借款人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商业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向商业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
4. 商业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材料并办理转贷手续。
5. 商业贷款银行将贷款余额转入借款人公积金账户。
6. 借款人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扣划还款金额。
注意事项
转贷前,借款人需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利息。
转贷后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转贷后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剩余贷款期限不得超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转贷后,借款人需重新进行房屋抵押登记。
通过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降低贷款成本和减轻还款压力。符合条件的武汉市民可积极考虑办理此项业务。
武汉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对于在武汉拥有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居民,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条件:
为武汉市户籍或具有武汉市居住证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商业性住房贷款已按期偿还满一年以上。
无逾期还贷或其他不良征信记录。
借款人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住房条件:
为武汉市范围内已取得产权证的普通商品住房。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2年及以上。
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性因素。
贷款条件: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的8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剩余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
首付比例不低于20%。
申请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个人资料。
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还款记录、房屋产权证等贷款相关资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转贷需求的居民,可持相关材料向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武汉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职工购房和改善住房条件,武汉市推出住房商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在武汉市缴纳公积金满2年。
申请转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职工家庭名下唯一住房,且住房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
申请转贷时,商业性住房贷款已偿还满1年。
剩余贷款金额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转贷可贷额度。
职工家庭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申请流程: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盖章后与职工共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转贷申请表、职工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及还贷凭证、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转贷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转贷利率:
转贷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执行,低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能为职工节省利息支出。
注意事项:
职工转贷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账户需注销。
转贷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还款期限。
职工提前偿还转贷的公积金贷款需缴纳违约金。
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我市住房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