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的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原件
《在校贫困生认定表》原件
以上材料已经提交过一次的,在再次申请助学贷款时无需再次提交。
注意:
各省市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请以当地助学贷款管理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重新申请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再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的材料:
A. 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证明材料
其他不需要的材料:
户口簿
身份证
学籍证明
学生证
家庭收入证明
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再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学校一般会通知需要提交的材料,但通常不会要求提交校内获得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需要的材料可能会根据学校的要求有所不同,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再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的材料包括:
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首次申请时已提交。
身份证:首次申请时已提交。
户口本:首次申请时已提交。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报告:首次申请时已提交。
学费发票或缴费证明:首次申请时已提交。
在册学生证明:首次申请时已提交。
贷款合同:首次申请时已签订。
再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只需提交以下材料:
续贷申请表:从贷款银行或高校领取。
贷款金额证明:由高校出具,证明已发放的贷款金额。
担保人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其他必要的材料:由贷款银行或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不同贷款银行或高校而异,建议以贷款银行或高校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