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买房认房认贷政策解读
在重庆购房,需要了解当地关于"认房认贷"的政策规定。
认房:
重庆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在申请住房贷款时,无论购房人名下是否有已结清房贷,都会被银行认定为"有房"。这意味着,购房人第二次或以上购房,会被视为"二套房"或"多套房"。
认贷:
对于首次购房者,重庆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如果购房人已申请过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未结清,无论是否已还清,都会被认定为"有贷户"。
影响:
"认房认贷"政策对购房资格和贷款利率有直接影响。
购房资格:"二套房"或"多套房"购房者可能因贷款额度受限而导致购房资格受限。
贷款利率:"二套房"或"多套房"贷款利率一般高于首次购房贷款利率。
例外情况:
以下情况可以视为"首套房"并享受首次购房待遇:
购房人名下无住房;
购房人名下有住房但已结清贷款;
购房人名下为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房(需满足一定条件);
购房人名下住房为非市场化住房(如政府安置房);
购房人与原配偶共同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且购房人已结清贷款;
购房人名下住房因不可抗力因素灭失,且购房人已结清贷款。
建议购房人在申请住房贷款前,仔细了解重庆的"认房认贷"政策,判断自己的购房资格和贷款利率,合理规划购房方案。
重庆认房认贷政策
“认房认贷”政策是指银行在审核个人房贷申请时,不仅要考虑申请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还要考虑申请人已有的贷款情况。具体来说:
认房:银行会核查申请人名下是否拥有住房,包括已还清贷款的住房和尚未还清贷款的住房。一般情况下,拥有多套住房的申请人申请房贷时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核。
认贷:银行会核查申请人名下是否存在未结清的贷款,包括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等。如果申请人已有较多贷款,银行可能会降低房贷的额度或提高利率。
重庆的“认房认贷”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
对于首套房购房者,认贷不认房,即只考虑申请人名下的贷款情况,不考虑房产数量。
对于二套房购房者,认房又认贷,即既考虑房产数量,也考虑贷款情况。
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者,原则上不得提供贷款。
认房认贷政策的目的是抑制住房投机炒作,保障刚需购房者的利益。对于想要在重庆购房的申请人,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购房计划,避免因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而影响购房进程。
2021重庆认房认贷政策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21〕59号),自2021年4月23日起,重庆市对认房认贷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认房认贷规则
1.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重庆市购买首套住房,认贷不认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重庆市购买第二套住房,认房又认贷,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重庆市购买首套住房,认贷不认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4.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重庆市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房又认贷,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认贷款规则
1.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计算范围包括住房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
2. 借款人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以其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为准。
3. 借款人结清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后,其原贷款余额不再计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4. 借款人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其计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三、其他规定
1. 认房认贷以购买住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贷款利率不再实行最低首付比例差别化政策。
3.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支持。
本政策由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