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未还清者,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首套房贷款已还清者,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申请条件:
具有厦门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4个月;
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
首套房贷款已还清或结清。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利率为3.25%。
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首套房贷款证明等;
2. 到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3. 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并受理贷款申请;
4. 银行评估房屋价值,并审核借款人资质;
5. 银行发放贷款,并扣划公积金账户还款。
注意事项: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住宅,不得用于购买商业用房或其他用途;
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厦门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
缴存职工单职工:不超过45万元;
缴存职工双职工:不超过65万元。
计算公式:
贷款最高额度 = 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 50% × 剩余贷款期限)
满足条件:
申请人已在厦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已偿还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
房屋用途为自住。
注意事项: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利率为准。
温馨提示:
实际贷款额度可能低于最高额度,具体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为准。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自身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政策,合理规划购房需求和还款计划。
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职工贷款额度:职工及配偶已在厦门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5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家庭贷款额度:职工及配偶均在厦门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二套房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还有以下限制: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价款的80%。
职工及配偶已在厦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累计不足2年的,贷款额度按照已缴存年限按比例计算。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首套房利率相同。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购房合同和发票
职工及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
收入证明和征信报告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前往厦门公积金服务中心或委托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具体贷款额度和还款计划需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