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凡在中国境内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
利息所得:20%
股息所得:10%
红利所得:20%
纳税环节: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
2022年起,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全年五千元的起征点不再适用。
税收优惠:
某些情况下,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上市公司股息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
纳税申报:
个人无需自行申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支付方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缴纳方式: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由支付方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
违法处罚:
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或支付方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息、利息和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1. 股息所得
股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股息收入总额,不包括政府对投资者的股息收益补贴。
2. 利息所得
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国债利息等各种利息收入总额。
3. 红利所得
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收到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配的红利所得总额,不包括政府对红利收入的补贴。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的基础,根据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因此,明确股息、利息和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纳税人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具有重要意义。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股票股息、利息和红利所得的计税依据如下:
股票股息
境内上市公司派发的股票股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境外上市公司派发的股票股息,按照人民币计价的所得部分,减除已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后,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收入
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按照每年利息收入5万元的标准,超过部分需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全额利息收入,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红利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的红利所得,包括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基金分红等,减除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后,属于个人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红利所得,按全额红利收入,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得项目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合并计算,按累进税率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政策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均适用按比例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利息所得:20%
股息所得:10%
红利所得:10%
利息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存款、贷款和债券等金融资产的利息,以及储蓄性人身保险合同的利息收入。
股息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股息收入。股息是指上市公司从其税后利润中向股东分配的收益。
红利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非上市公司的红利收入。红利是指非上市公司从其税后利润中向股东分配的收益。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时,应当按照上述税率自行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自行通过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委托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海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境外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