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银行贷款作为一种常见的债务类型,其承担问题也备受争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离婚后,银行贷款作为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常会约定由一方单独承担银行贷款。这种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该约定无效。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单独承担未经另一方同意,违背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约定有效。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自由协商财产分配和债务承担,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损害他人利益,该约定即可认定有效。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约定的效力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有的法院认为该约定无效,有的法院则认为该约定有效。
因此,夫妻离婚时,对于银行贷款的承担问题,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并将其载入离婚协议书中。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夫妻离异后,有关银行贷款的处理因情况而异,具体如下:
一、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可将贷款转至一方名下继续偿还,并变更贷款合同。
若无法协商一致,银行有权向夫妻双方追偿债务。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明确双方偿还责任。
二、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离婚后,个人债务不因离婚而消失,仍由个人承担。
除非有证据证明贷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银行会根据借款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借款人追偿债务。
办理手续
1. 协商一致: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需向银行提交解除抵押登记申请、变更贷款合同申请等相关材料。
2. 法院判决:若法院判决一方承担债务,需向银行提交法院判决书、解除抵押登记申请等材料。
3. 个人承担:若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仍由个人向银行偿还债务。
注意:
办理手续时,须带上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
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核相关材料,并做出相应处理。
夫妻离异后,应及时处理银行贷款事宜,避免引发纠纷和损害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