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结算房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件: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表》
《借款人信息表》
《借款人银行账户信息表》
房产证: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验资证明:
首付款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
房贷其他费用收据,如契税、保险费等
收入证明: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营业执照等
婚姻证明:
若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是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
如有公积金贷款,需携带公积金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
如有商业贷款,需携带商业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
如有担保人,需携带担保人的相关文件
注意:不同银行可能要求不同的材料,请提前向银行咨询具体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房贷结清手续所需材料
结清房贷按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还款卡或存折原件
3. 贷款合同原件
4. 借据原件
5. 购房合同原件
6. 房产证原件
7. 他项权证原件
8. 结清证明(如有)
办理流程:
1.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贷款银行
2. 在柜台办理结清手续
3. 银行核对资料并出具结清清单
4. 借款人核对结清清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5. 银行将结清后的房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交还给借款人
注意事项:
1. 结清房贷前,确保已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和利息。
2. 结清后,银行会出具结清证明,借款人应妥善保管。
3. 结清后,房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会返还给借款人,借款人应及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4. 结清手续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在银行办理贷款结算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如适用)
收入证明:
工资流水单(近半年或一年)
银行对账单(近半年或一年)
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如适用)
担保材料:
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以房产抵押贷款)
汽车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如以汽车抵押贷款)
其他有效抵押物或担保人(如适用)
贷款用途证明:
购房合同或购车合同
装修预算书或其他用途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征信报告(部分银行要求)
保险单(如适用)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各个银行要求的材料可能有所不同,请以具体经办银行为准。
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见,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签名。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信息需与银行明确协商,签订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