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贷款通则修订(贷款通则修订过几次,贷款通则现在有效的全文)



1、贷款通则修订

贷款通则修订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对贷款业务的规范也需要与时俱进。近日,银保监会发布《贷款通则(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通则》),对《贷款通则(2010 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通则》主要内容包括:

强化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贷审查和贷后管理,提升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优化信贷结构。

规范贷款定价:明确银行贷款利率应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贷款风险、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提升贷款定价的透明度和公允性。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银行加强信贷信息披露,向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完整、可比的信贷信息,提升信贷市场的透明度。

健全退出机制:完善贷款退出机制,明确银行收回贷款的程序和条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修订通则》的出台有利于:

促进贷款业务规范化和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提升信贷市场的透明度,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贷款通则修订过几次,贷款通则现在有效的全文

《贷款通则》修订历史及现有效全文

《贷款通则》自1996年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旨在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保障金融安全和支持实体经济。

修订历史:

1996年7月1日,首次颁布。

2003年3月3日,第一次修订。

2010年5月27日,第二次修订。

2019年5月14日,第三次修订。

2021年11月19日,第四次修订。

现有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贷款原则

第一条 坚持合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三条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第三章 贷款业务

第四条 贷款业务包括商业贷款、个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第五条 贷款条件的确定应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贷款审批程序应符合审慎经营的要求。

第七条 贷款发放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 贷后管理

第八条 加强贷后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及时识别和化解贷款风险。

第十条 实行分类管理和不良贷款处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反本通则的,由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因贷款业务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

附则

本通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

本通则自2021年11月19日起施行。

3、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010版本

《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010版本》要点

为完善贷款业务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010版本》。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明确贷款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审慎的贷款理念,坚持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

优化贷款审批程序: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业务效率,同时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贷款质量。

完善贷款担保管理:规范担保方式,加强担保风险评估,提高担保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强化贷款监测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贷款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化解贷款风险。

规范贷款转让和债权转让:明确贷款转让和债权转让条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转移。

加强贷款信息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贷款信息,提高贷款业务透明度。

修订后的《贷款通则》旨在加强对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各商业银行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贷款通则》修订要求,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贷款风险管控能力,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4、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010

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010 年)

《贷款通则》是规范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重要基础性文件。鉴于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为进一步完善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贷款通则》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增加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倾斜。

完善贷款风险管理,提升信贷风险防范能力。明确贷款人贷款前贷中贷后全流程风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贷款审批、发放、管理和回收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健全贷款业务管理,规范贷款发放和使用。对贷款发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进行规范,防止资金空转和挪用。

加强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提升信贷透明度。要求贷款人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信贷业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信贷业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将为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导,促进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社会各界可于 2010 年 X 月 X 日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意见。

上一篇: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利息(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达到)


下一篇:征信上央行有什么影响(央行征信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home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