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夫妻离婚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或双方首付购买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购买的房产,归首付方或还贷方所有。
具体分割方式:
1. 首付方属于个人财产
首付款全部由一方支付,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2. 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一方名下,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对房产共有份额按共同还贷金额比例分割。
3. 一方婚后还贷
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由一方单独还贷。离婚时,还贷方对房产的增值部分享有补偿权,补偿金额为婚后还贷本息差额与房屋增值之间的差额。
4. 混合情形
一方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按首付款比例和共同还贷比例分别分割房产份额。
特殊情况:
房产已抵押或出售。若房产已抵押,离婚时需对抵押债务进行处理。如果房产已出售,则根据出售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方放弃产权。若一方放弃对房产的产权,则另一方可全额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建议: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协商一致,避免诉讼。
建议在购房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
离婚时,妥善处理抵押债务,避免影响双方的征信。
如果夫妻离婚,房屋贷款未还清,房屋过户有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房屋归属,由一人承担贷款,另一人放弃房屋产权。
法院判决: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和贷款承担责任。
拍卖变现: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法院可以拍卖房屋,所得款项用于清偿贷款,剩余款项分配给双方。
过户流程:
1. 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取得离婚证。
2. 确定房屋归属:通过协商、法院判决或拍卖等方式确定房屋归属。
3. 还清贷款:由承担贷款的一方继续支付贷款,直至还清为止。
4. 办理过户手续: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提供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贷款未还清期间,房屋仍属于抵押物,不得擅自处置。
过户时需缴纳相关税费,具体金额因各地规定而异。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产分割案例:
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向银行申请了房贷。但由于感情破裂,夫妻二人协议离婚。此时,房产尚未还清房贷,双方的债务和权益该如何分割呢?
案例概况:
王某与李某于2012年结婚,次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证。当时,房款总额为200万元,首付40万元,剩余16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取得。 婚后,王某与李某共同承担房贷,每月还款8000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感情不和,最终协议离婚。
房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尚未还清房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对尚未还清贷款的婚后购买的房屋享有共有权。具体分割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案:
1. 协商一致分割: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确定房屋的分割方式,例如一人继续偿还房贷,并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或将房产出售,所得价款用于偿还房贷,剩余部分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2. 法院判决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房产。法院会根据房屋的价值、双方各自的出资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案例判决: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如下:
考虑到王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且共同偿还房贷,因此对房屋享有平等的共有权。
房产价值180万元,剩余房贷120万元。
王某继续偿还房贷,并在还清房贷后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当夫妻在离婚时,尚未偿还的房贷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议来确定。
一、协商一致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确定房贷由谁继续偿还,并变更贷款合同。如果一方继续偿还,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对其在房屋中的权益进行补偿。
二、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判决:
贷款合同的约定:贷款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如果借款人发生离婚等情况的处置方式。
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资情况:如果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且双方均有出资,法院会根据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房贷债务。
房屋的使用情况:如果离婚后一方继续居住在房屋中,法院可能会判决其继续偿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在房屋中的权益。
三、具体分割方式
根据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房贷分割的方式可以有多种:
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另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或其他补偿。
双方共同偿还房贷,按比例分割房屋所有权。
卖掉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房贷,剩余部分按比例分割。
四、温馨提示
在离婚时分割房贷前,建议双方充分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应及时聘请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