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在会计分录中计入贷方。
应交增值税是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一种间接税,是企业作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对其销售货物的当期销售额和应税劳务的当期应税收入额增值税额,减去其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当期抵扣税额后的余额。
会计分录中,应交增值税的贷方反映了企业对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属于负债类科目。当企业发生应交增值税时,需要增加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表明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负债增加。
应交增值税的借方通常对应的是增值税应纳税额,反映了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当企业计算应缴纳增值税额时,需要借记增值税应纳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
因此,在会计分录中,应交增值税始终计入贷方,表明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负债情况。
未交增值税属于流动负债,应记录在借方。
根据会计准则,流动负债是指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包括未缴税款。未交增值税属于未及时缴纳的应交税款,因此计入流动负债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类为负债。
在会计分录中,未交增值税的借方记录在流动负债科目下,贷方则记录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具体分录如下:
借:流动负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记账后,流动负债-未交增值税科目下的余额代表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体现了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负债情况。
未交增值税在借方反映,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也便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记录未交增值税的余额,还可以提醒企业及时申报和缴纳增值税,避免因延误缴税而产生滞纳金或罚款。
应交增值税填制凭证的借贷方向
应交增值税是指纳税人从事应税销售行为或提供应税服务,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款。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交增值税的借贷方向取决于具体业务的性质。
借方
当纳税人发生销售收入或提供应税服务收入时,应交增值税应記入借方,科目为“应交增值税-应交未交”,表示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款。例如:
销售商品收入100,000元,应缴纳增值税17,000元。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未交 17,000
贷:营业收入 100,000
贷方
当纳税人取得抵扣凭证,可以抵减应交增值税时,应交增值税应記入贷方,科目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表示纳税人可抵扣的增值税款。例如:
取得进项发票,进项税额为5,000元。
借:进项税额 5,000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0
注意:
在月末或季度末,应结转当期应交增值税,即借:应交增值税-待交税款,贷:应交增值税-应交未交。结转后,应交增值税-应交未交科目余额为零。
应交增值税借贷方表示
应交增值税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款。
借方表示:
应付增值税:企业向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记录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收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贷记抵扣增值税。
贷方表示:
缴纳增值税:企业按期将应缴增值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贷记应交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转出未抵扣进项税:当企业有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可以将其转出,贷记应交增值税,借记递延税款或其他应交税费。
应用举例:
假设某企业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 10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10%,则: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100,000 × 10% = 10,000 元
借:应交增值税 10,000 元
贷:应收账款 10,000 元
假设该企业同时收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 5,000 元,则: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5,000 × 10% = 500 元
借:应交增值税 500 元
贷:抵扣增值税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