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信用卡逾期新规定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7〕121号),对信用卡逾期行为的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
逾期还款计息
新规定明确,信用卡逾期还款后,从逾期之日起,发卡机构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即年利率18.25%)计收利息。逾期金额包括本金和已计利息。
逾期费用
除了逾期利息外,发卡机构还可以收取逾期费用。逾期费用每笔不超过50元,总金额不超过欠款本金的5%。
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逾期还款将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逾期三个月以上,即会形成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将对个人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催收与诉讼
发卡机构对逾期欠款有权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包括电话、短信、信函等,不得使用暴力或威胁等违法手段。如催收无效,发卡机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持卡人偿还欠款及相关费用。
新规定要点
新规定的要点如下:
逾期还款计收高额利息,年利率18.25%。
收取逾期费用,最高不超过欠款本金5%。
逾期记录不良信用,影响金融业务申请。
发卡机构有权催收和诉讼追讨欠款。
持卡人应及时还清信用卡欠款,避免逾期造成不良后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还款,应主动联系发卡机构协商还款计划,防止逾期记录影响个人信用。
2017年信用卡逾期新规定
为规范信用卡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出台了新的信用卡逾期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逾期滞纳金调整:原先逾期滞纳金为0.05%(日),现调整为0.05%-1.5%(日)。但最低还款额仍为50元。
催收方式规范:禁止高频电话催收,单次通话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催收次数不得超过3次。同时,禁止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对持卡人进行辱骂、威胁、骚扰等行为。
信用记录影响:逾期记录将继续被记录在央行征信系统中,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将会对个人信用产生较大影响,影响住房贷款、车贷等消费信贷业务的申请。
豁免情形:因不可抗力、紧急医疗事件或因银行原因造成逾期等情形,经持卡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银行可以酌情豁免滞纳金或利息。
持卡人权利:持卡人有权要求银行提供逾期滞纳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明细,并有权对不合理的费用提出异议。
违规处罚:银行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新规定旨在平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持卡人应尽早还清欠款,避免逾期带来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