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贷款下不来责任承担
当商品房买卖中的贷款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成功时,各方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发商责任
开发商提供的楼盘信息如有虚假宣传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贷款,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银行责任
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对贷款人资格、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审核。如果银行因自身原因(如审核不当、资料处理错误)导致贷款下不来,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方责任
买方在办理贷款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财务资料。如果买方因自身原因(如信用不良、收入不足)导致贷款下不来,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中介责任
中介机构在促成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负有协助买方办理贷款的义务。如果中介机构因过错(如疏忽大意、未及时告知)导致贷款下不来,中介机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责任划分原则
各方主体承担的责任应根据自身过错程度而定。如果有多个主体存在过错,则应按照过错大小进行责任划分。
维权途径
当商品房买卖贷款无法办理成功时,买方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与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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