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
为减轻家庭购房和租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夫妻专项扣除包括房贷利息和房租支出。
一、房贷利息扣除
对于纳税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的首期金额超出30万元且购房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形,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按每个纳税年度100万元的扣除标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二、房租支出扣除
对于纳税人在本市工作期间租房居住的,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按每个纳税年度12000元的扣除标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三、适用条件
1. 夫妻双方符合条件:夫妻双方均需符合专项扣除条件。
2. 房屋用途:所购房屋或所租房屋为家庭自住住房。
3. 购房证明: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首套房贷款证明。
4. 租房合同: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
5. 纳税情况:夫妻双方均需依法报送个人所得税。
四、扣除方式
纳税人可在网上个人所得税APP或网站,通过预填信息带出专项扣除金额,自行选择房贷利息扣除或房租扣除额度后申报抵扣。
夫妻专项扣除房贷和房租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家庭购房和租房成本,减轻家庭负担,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夫妻均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填写说明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若均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需注意以下填写事项:
一、贷款人信息填写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选择“住房贷款利息”选项。
在“贷款人信息”处,夫妻双方均填写各自的贷款合同相关信息,包括贷款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合同编号、贷款发放银行等。
二、贷款额度分配
夫妻双方需协商确定贷款额度的分配比例,并填写在“贷款额度已分配金额”栏中。例如,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为50%:50%,则一方填写贷款总额的50%,另一方填写50%。
贷款额度分配比例的确定必须真实,且夫妻双方填写的比例相同。
三、已还利息金额填写
夫妻双方分别按照自己的还贷凭证,填写各自已还利息金额。
已还利息金额填写的范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其他扣除限额计算
夫妻双方共同执行的住房贷款,扣除限额为当年12万元。例如,夫妻双方贷款总额为200万元,扣除限额为12万元。
已分配贷款额度低于或等于50%的,按实际分配的贷款额度计算扣除限额;
已分配贷款额度大于50%的,按50%计算扣除限额。
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须按约定的分配比例诚信申报,避免重复扣除。
若夫妻双方贷款额度不同,则扣除限额将有所差异。
扣除限额的计算应结合贷款合同、还贷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
夫妻个人所得税专项房租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包括住房租金扣除。按照最新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每月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适用条件包括:
已婚且配偶双方均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在外地工作,租房居住且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扣除。
非户籍所在地购房但未能取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资格的纳税人。
扣除流程:
纳税人需要在个税申报中勾选"住房租金扣除"选项。
根据实际房租支出,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扣除。
举例:
小明和妻子小美均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小明在上海工作,每月房租为1500元。按照每月800元的扣除标准,小明夫妇每年可扣除19200元(800元×12个月×2人)。
需要注意的是:
住房租金扣除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可同时享受。
如果纳税人夫妻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另一方则无法再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定额扣除标准为800元,即使实际房租支出低于800元,也不能低于此标准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标准的出台,旨在减轻纳税人租房负担,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扣除方式,合理减免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夫妻房贷抵扣政策,是国家为减轻购房家庭税收负担而推出的一项惠民措施。该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月扣除一定金额的房贷利息作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扣除条件为:
夫妇双方均有住房贷款
房贷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住房贷款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
扣除金额方面,夫妻双方每月可扣除的金额为实际发生房贷利息金额的 1/12,最高不得超过 12000 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扣除仅限于为购买自住住房所产生的房贷利息,如果是投资房或二套房的房贷利息,则无法享受该项扣除。
该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购房家庭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个人可支配收入,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有住房贷款的夫妻,应充分了解并运用好这一优惠政策,合理规划家庭财务,降低税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