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为方便居民购房,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政策,允许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将其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
已使用商业贷款购房:职工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且该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具有郑州户籍或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职工具有郑州户籍,或在郑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商业贷款已还满12期:职工已偿还商业贷款满12期以上,且未出现逾期还款记录。
住房已办理抵押登记:职工所购买的住房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商业银行。
职工信用良好:职工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住房性质符合要求:职工所购买的住房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唯一住房,且用途为自住非营利性住房。
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职工即可将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事项:
转贷后,职工需继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转贷后,商业贷款已还利息部分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
转贷后,住房抵押权人将变更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州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条件:
已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均为郑州户籍或缴存郑州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所购住房为郑州范围内唯一自有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充足,可覆盖转贷金额及相关费用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流程:
1. 准备材料
商业性贷款结清证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房屋估价报告(非强制)
2. 提交申请
前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提交转贷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核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4. 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办理质押登记、保险等手续
5. 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中
注意事项:
转贷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抵押将转移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利率,可节省利息支出
转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
郑州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准备材料
房屋权属证明
个人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
商业贷款合同
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还款记录
二、办理申请
1. 携带材料到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转接。
2. 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接申请表》。
3. 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转账费。
三、公积金受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材料后,出具《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转接审核通知书》。
四、商业银行同意转接
商业银行收到《审核通知书》后,同意转接并出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协议》。
五、公积金放款
1. 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商业银行划款清偿原商业贷款。
3. 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开始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年限还款。
六、注意事项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在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且未超过两年时申请。
转接后,贷款利率以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
转接后,原商业贷款的剩余还款期限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期限。
郑州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郑州购房者可以申请将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基本条件:
购房者为郑州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购房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
商贷已结清或结清结清一定期限内(具体期限以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住房要求:
购买的住房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购房面积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积规定。
贷款要求:
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贷款限额;
贷款年限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其他要求:
购房者需提供商贷结清证明或结清一定期限内证明;
购房者需提供《郑州公积金还款通知单》或其他公积金还贷证明;
购房者需提供能证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他材料(如收入证明、信用报告等)。
以上条件满足后,购房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