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取公积金所需手续和证件
公积金取款用于偿还房屋贷款的流程相对简便,所需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手续:
1. 提交取款申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取款申请表。
2. 审核材料: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发放取款款项: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将取款款项存入贷款人的还贷专户。
证件:
借款人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抵押权人(银行)需提供的证件:
贷款还贷对账单或贷款结清证明
银行委托书(如有)
其他所需材料:
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有)
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如为夫妻共同贷款)
注意事项:
公积金提取额度有限制,一般为贷款本金的10%,具体额度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取款流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取款失败。
当房屋贷款已还清后,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结清证明:
向贷款机构申请并领取贷款结清证明,证明贷款已全部还清。
2. 抵押权注销:
携带贷款结清证明和购房合同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注销抵押权后,房屋将不再受贷款机构的抵押。
3. 注销抵押登记:
抵押权注销登记后,需要向银行申请注销抵押登记。银行会出具《抵押注销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4. 注销他项权利证:
抵押权注销后,还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他项权利证注销手续。他项权利证是房屋产权上的一种负担,抵押权注销后,该负担将解除。
5. 领取房产证:
办理完抵押权和他项权利证注销手续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将不再记载抵押信息。
以上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后,房屋已彻底解除抵押,完全属于购房者所有。建议及时办理这些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