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被执行逾期利息是否为两倍,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7年12月29日起生效)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利息:
(一)已知迟延期日的,从迟延期日开始计算利息;
(二)未知迟延期日的,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计算利息。”
第二款规定:“前款利息计较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期间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执行时仍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但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利率高于原合同约定的利率的,执行时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利率计算利息。”
因此,法院判决被执行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为:
已知迟延期日的,从迟延期日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未知迟延期日的,从裁判生效之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未规定法院被执行逾期利息应为两倍。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逾期利息一般不适用两倍计算。
法院被执行逾期利息是否2倍怎么查
被执行逾期利息是否加倍,需要根据法院的具体判决或裁定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 中国裁判文书网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检索框中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案号,勾选“裁判摘要”,然后点击“查询”。在检索结果中,找到对应案件的文书,查看判决或裁定书内容。
2. 法院执行查询系统
登录所在地区法院的执行查询系统,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案号,查询执行信息。其中可能包含执行标的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信息。
3. 拨打法院执行庭电话
拨打法院执行庭电话,向工作人员询问被执行逾期利息是否加倍,以及相关执行情况。
4. 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通过以上途径无法查到相关信息,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帮助查询或解读法院判决或裁定书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各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书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内容需要以法院实际出具的文书为准。
被执行债务人逾期的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的金钱债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决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计算方式:
利息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对于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
示例:
债权人小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小华偿还10万元借款。法院判决小华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欠款。
如果小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欠款,则不产生利息。
如果小华逾期一个月偿还欠款,则利息为:100000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1个月)= 500元
如果小华逾期半年偿还欠款,则利息为:100000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 3000元
注意: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数额不得超过债务本金。
人民法院在决定加倍支付利息时,应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如债务人的过错程度、履行情况等。
债务人通过主动履行、协商等方式,及时偿还欠款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利息的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