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属于"在建工程"科目。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正在建造尚未竣工的固定资产,包括建造、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利息支出,可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并作为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这种利息支出被称为资本化利息。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借入资金用于该固定资产建造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且符合以下条件:
1. 限定的资金用途:利息支出所对应的资金确实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
2. 建造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发生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从资金借入之日起至固定资产竣工验收止;
3. 计入成本:利息支出在满足前两项条件后,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成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
资本化利息的计算通常采用实际成本法或简易计算法。实际成本法是根据银行出具的借款利息证明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简易计算法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或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支出。
在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后,资本化利息将随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并与其他折旧费用一起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计入损益。
当满足资本化条件时,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具体而言,当借入资金用于获得、建造或改善合格资产时,这笔费用才符合资本化条件。合格资产包括:
正在建造或建造中的资产
已完工但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
由借款人或代表其执行工作的其他人改造或极大改善的资产
要使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借入资金专门用于获得或建造合格资产。
借入资金被用于其他资本项目,但合格资产的建设或建造时间跨度不超过两年。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包括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
利息费用
发行费用
承销费用
这些费用应从借入资金取得合格资产之日起分期摊销至合格资产的使用寿命。通过资本化借款费用,可以将这些费用与正在创建的资产相关联,从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资产一起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