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的通知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秩序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通知》。
通知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仍为年利率36%。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无需偿还。
通知强调: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借贷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
严禁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催收债务。
借款人因恶意欠债或重复欠债被列入失信名单,将受到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
对借贷过程中存在欺诈、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院此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秩序的稳定。民间借贷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旨在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通知》强调,审判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裁判,全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应当重点审查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利息是否合法,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通知》明确了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上限,规定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无效。对于未约定利率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对于以明显不合理的抵押担保或者其他方式变相规避国家规定的利率红线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知》还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如出借人利用借款人的困窘处境,收取明显过高的利息;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
《通知》的发布,对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司法机关将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旨在规范民间借贷司法审判,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依法审查借贷合同的效力,区分合法借贷与非法借贷。对于合法借贷,法院应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于非法借贷,则应认定无效。
通知强调,在认定借贷利率时,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借款用途、期限、风险等因素,依法确定合理利率。超过法定利率四倍以上的部分,一般应认定为无效。
通知还对借贷合同中常见条款的效力做出了规定,例如,约定以房产抵押的借款合同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一般应认定无效。
通知要求,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当充分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过分保护债权人而侵犯借款人利益。同时,法院也应当依法打击恶意逃债行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的发布旨在规范民间借贷司法审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院关于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通知
为依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发布如下通知: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行为。
二、借款合同的合法性
借贷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用途合法。
三、利息的认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
四、担保的效力
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享有担保权的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六、恶意拖欠
借款人恶意拖欠贷款,法院可以对其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法强制执行;
2. 限制出境;
3. 列入失信名单。
七、其他规定
1.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应当依法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从事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 各级法院应当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