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央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和调整。目前,泉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的最新政策为2023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的公告。
贷款利率标准
第一套自住房:2.75%
第二套自住房:3.25%
购买经适房、限价商品房:2.25%
贷款额度
泉州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单职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双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贷款期限
泉州市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注意
上述利率为纯商业贷款利率,不含公积金贴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整而变化,请及时关注官方公告。
具体贷款利率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审批为准。
2021年泉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21年度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度管理办法》(泉住公管发〔2021〕1号),2021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如下:
一、普通职工贷款额度
(一)在泉州市区范围内(含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惠安县、晋江市、南安市),首套房贷款额度为6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二)在泉州市其他县(市),首套房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为37.5万元。
二、缴存不满5年的职工贷款额度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5年的职工,其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普通职工贷款额度的70%计算。
三、其他规定
(一)贷款额度以职工家庭为单位计算,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二)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按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其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以上贷款额度仅供参考,具体贷款额度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为准。
2020年泉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确定20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贷款利率:
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且购买第一套住房,普通贷款利率为3.25%,组合贷款利率为3.65%。
2.二套房贷款利率:
借款人购买自住第二套住房,普通贷款利率为4.1%,组合贷款利率为4.5%。
3.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利率:
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包括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租赁住房贷款(即廉租住房贷款)、棚户区改造住房贷款等。政策性贷款利率为2.75%。
4.异地贷款利率:
借款人与配偶工作地在同一省市,但户口所在地不在该省市的,贷款利率按照借款人工作所在地执行。
5.期限:
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6.最高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按照贷款用途、借款人还款能力、住房价款等因素确定。
7.其他:
(1)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按等额本息还款。
(2)公积金贷款期间,借款人的住房不得出租给他人。
(3)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请咨询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
泉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因素有关。
1.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满6个月可以申请贷款,利率为2.75%;缴存时间满12个月可以申请贷款,利率为2.65%。
2.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在30万元(含)以下的,利率为2.75%;贷款额度在30万元至40万元(含)的,利率为3.00%;贷款额度在40万元至50万元(含)的,利率为3.25%。
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在5年(含)至10年的,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10年至20年的,利率为3.00%;贷款期限在20年至30年的,利率为3.25%。
注意:
以上利率为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利率(2023年2月),实际利率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规定为准。
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