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担保人在贷款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其责任划分如下:
连带担保人
与主债务人承担相同且连带的偿还责任
债权人可直接向其主张债权
无需主债务人履行后才能追偿担保人
保证担保人
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承担偿还责任
债权人必须先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才能向担保人追偿
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以保证合同为准
抵押担保人
以其抵押的财产来担保贷款
当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以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人对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不承担偿还责任
质押担保人
以其质押的动产或权利来担保贷款
当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财产以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人对质押财产以外的财产不承担偿还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的责任划分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但不可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责任。在选择担保人时,债权人应考虑担保人的信用、经济能力和履约意愿,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债权。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借贷担保人是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向放贷人承担偿还责任的个人或实体。担保人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承担以下责任:
1. 无条件付款义务
担保人无条件保证在借款人违约时向放贷人支付欠款。这意味着担保人不需要等待放贷人对借款人进行追偿后才能要求偿还。
2. 偿还全部债务
担保人通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本金、利息、罚金和费用。
3. 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借款人违约给放贷人造成损失,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借款人的违约导致放贷人破产,担保人可能需要支付放贷人的损失。
4. 信誉损害
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违约,将损害担保人的信誉。这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信用评分和未来获得信贷的能力。
5. 法律诉讼
如果借款人违约,放贷人可能会对担保人提起法律诉讼以追偿债务。这可能会导致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成为担保人是一个重大的财务责任,在做出承诺之前,潜在的担保人应仔细权衡风险和收益。他们应确保他们了解承担的责任,并有能力在必要时承担偿还债务的财务能力。
借贷担保人连带责任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债务。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无追偿权:担保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无权向借款人追偿,只能在债权人追偿后代位行使清偿权。
2. 无抗辩权:担保人不得以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担保合同无效等理由对抗债权人的追索。
3. 无期限限制: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不因借款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而消灭,只要借款人未清偿完毕,担保人仍需对其承担责任。
4. 形式严格: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不能仅凭口头约定或推定而成立。
对担保人连带责任的提醒:
担保人应谨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并注意以下事项:
了解担保合同的条款和自己的责任范围;
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措施;
定期关注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当借款人出现违约迹象时,及时向债权人提示。
作为借贷担保人,必须充分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连带责任,避免因借款人的违约而遭受损失。